記者陳啓明/南投報導
南投縣中寮鄉一名張姓男子,去年9月間張男酒醉在「文山宮」廟埕拿鐵椅猛砸老婦,還用腳踹她,導致老婦重傷送醫。南投地院以傷害罪名判張男10個月徒刑,南檢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後,仍維持原判10個月有期徒刑,但張男的酒癮引發精神症狀,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執刑完畢後須至精神療養院或醫院治療2年。
▲張男拿鐵椅猛砸老婦。(圖/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去年9月3日傍晚,張男在「文山宮」廟埕喝醉酒,要拿走李姓老婦的盤子,老婦氣得拿雨傘敲打張男,沒想到張男卻因此抓狂,拿起籐椅朝老婦人砸去,還用腳踹她,接著再拿鐵椅砸向老婦後才離去,導致老婦重傷送醫。
南投地院審理後,以傷害罪名判張男10個月有期徒刑,南投地檢署不服,認為張男是殺人未遂,提起上訴。
台中高分院認為,根據種種證據和證人說法,及被害人的傷勢,難以構成殺人未遂,因此撤銷南投地院判決,仍維持傷害罪名判10個月有期徒刑,但張男執行完畢後,須至精神療養院或醫院治療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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