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家珩、高子堯/台北報導
台北大直北安路上,一名男子過馬路時,發現一輛賓士車違停在斑馬線上,立刻拿手機錄影要檢舉,結果駕駛剛好在車上,不是先道歉開走,竟是反拿手機蒐證更嗆聲,整個過程都被PO上網。
▲黑色賓士車違停在大直北安路的斑馬線上。
行人:「人在喔?」賓士車駕駛:「你想怎麼樣?人在啊,人在車上啊!」行人:「那你停在這邊是斑馬線你知道嗎?」
男子一過馬路,就發現一輛賓士車違停在斑馬線上,立刻拿起手機錄影。
賓士車駕駛:「人在車上不行喔?」行人:「你停在斑馬線。」賓士車駕駛:「我在等人啊。」行人:「那你知道這樣是違規嗎,你這樣會擋到別人你知道嗎?」賓士車駕駛:「等下我就走了啊,你現在要錄我是不是?」
結果駕駛發現竟惱羞成怒,反拿手機蒐證。
▲行人錄影蒐證,遭賓士車主反錄。(圖/翻攝自翻轉大台北交通違規)
行人:「對了你這邊要停多久?」賓士車駕駛:「現在我要走啊!」行人:「你走就可以了。」賓士車駕駛:「我為什麼要聽你的。」行人:「可以不用聽我的。」賓士車駕駛:「對啊。」
不滿自己被錄影,駕駛竟開始嗆聲,更下車大聲理論。
行人:「你為什麼要這樣子停在斑馬線上?」賓士車駕駛:「你為什麼要錄我?」行人:「我要檢舉你啊!」賓士車駕駛:「我等下要走了啊!你錄我我才停下來的。」行人:「是喔。」賓士車駕駛:「你為什麼錄我?」行人:「喔好啦,反正每一個違規的人,都有一些藉口、都有一些理由。」賓士車駕駛:「你為什麼要錄我,你先講啊!」行人:「看你帥啊!」賓士車駕駛:「謝謝喔。」
▲賓士車違停斑馬線,最高可罰600元。
違規在先還理直氣壯,2人在大直北安路上發生爭執,賓士車駕駛儘管人在車上,但停在斑馬線就是違規,已經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可以罰最高600元。
民眾:「可能很多人是覺得,附近剛好沒有警察就先暫停一下」、「如果真的違停被檢舉就檢舉啊,就該罰就罰不是嗎」。
不滿賓士車違停才錄影檢舉,駕駛竟反嗆,2人爭吵畫面都被PO上網,只是賓士車違規是事實,就算反蒐證恐怕也沒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