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雅筑/台中報導
許多駕駛人都會在停等紅燈時趁機「滑一下」,拿出手機回個訊息、看一下臉書,誇張一點的甚至追劇,但這其實相當危險,若一個不慎很可能引發事故!機車駕駛人滑手機其實是違規的,依法可處新台幣1000元罰鍰,但相信很多人都想問,「使用手機架也算違規嗎?」對此,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受訪時表示,使用手機架滑手機、看手機其實也是很危險的,但現行法規僅規範「手持」開罰,所以就使用手機架來說,是無法可罰的,「但我們警方看到不妥的使用仍會善意勸導」。
▲停等紅燈時手持滑手機,依法機車騎士可處1000元罰鍰、汽車駕駛人則處3000元。(圖/翻攝自TCPB 局長室臉書)
不少民眾騎車、開車在路上偶爾都會遇到一個情況,那就是明明號誌燈已轉成綠燈了,但前方的汽、機車仍不動,一看才發現,「原來還在滑手機!」這樣的情況,一個不小心很可能造成追撞,又或者發生緊急狀況時無法閃避,相當危險。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之1第2項規定,「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1000元罰鍰」,至於汽車駕駛人則處3000元。
但若是使用手機架或是停在路邊沒熄火使用手機呢?這樣到底算不算違規,警方可開罰嗎?針對這些問題,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受訪時逐一回應,但也呼籲民眾,重點不是違規開罰,而是安全疑慮,即便不會挨罰或是違規,騎車、開車甚至是行走在路上,本來就應隨時注意路況,否則就算沒有荷包失血,也可能引發交通意外甚至憾事。以下為大家整理出常見的滑手機Q&A:
一、騎機車把手機放在手機架上使用,這樣有違規嗎?
▲使用手機架用手機看導航,警方表示並無違規,也無法可罰,因為現行法規是針對「手持使用」。(示意圖/資料照)
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葉利德警務員表示,因法律現行的規定是針對「手持方式」予以開罰,所以若不是拿在手上使用,而是讓手機在固定架、手機架上,「因為駕駛人沒有『手持』,所以原則上是沒有違規的,警方也無法源依據可開罰。」但葉利德也說,其實這樣使用手機也是有安全疑慮的,他們警方有向警政署反應,盼交通部可以修法,而遇到這情形,警方目前會先口頭勸導。
二、什麼狀況下使用手機會被開罰、舉發?
駕駛人行駛在道路上,包括停等紅綠燈、在路口待轉時,以手持方式使用手機、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的行為者都是違規的。
葉利德也強調,只要民眾手持手機,有碰觸到、就算只是看一眼、幾秒都是違規,「有那樣的動作都是違規,不會說你只是看一下下就不罰,違規不分時間長短的,就是機車駕駛人罰1000元、汽車駕駛人罰3000元。」
三、停在路邊未熄火使用手機,這樣還算違規嗎?
對此,警方表示,民眾若在可臨停的地方正確、妥當地停止機車、停放汽車,在這情況下使用手機就不算違規,沒熄火也沒關係,但前提是要停放在道路兩側可臨停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