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屆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22次會議今(17)日表決通過「出口管制法」,規定針對任何國家或地區「濫用出口管制措施危害中國國家安全和利益的」,中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採取對等措施。
▲中國將擴大出口管制。(圖/翻攝自PIXABAY)
綜合官媒新華社、中新社報導,這項新法將於今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確規範關於「域外適用」和對等採取措施。
該法明確規定,向境外提供出口管制相關資訊應當依法進行,可能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的,不得提供;另外,境外的組織和個人違反本法有關出口管制管理規定,危害中國國家安全和利益,妨礙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的,依法處理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其中還提到,任何國家或者地區濫用出口管制措施危害中國國家安全和利益的,中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該國家或者地區對等採取措施。
據報導,該法明確規定出口管制範圍,確保管制物項、管制主體和行為全覆蓋,規定從中國境內向境外轉移管制物項,以及中國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向外國組織和個人提供管制物項,均受本法約束。
報導表示,該法明訂建立出口管制清單、臨時管制和全面管制。規定出口管制清單制度,明確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根據出口管制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調整並發布出口管制清單,對管制物項作出明確列舉。
另外,該法也規定臨時管制制度,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可以發布公告,對出口管制清單以外的貨物、技術和服務實施臨時管制。
該法同時規定全面管制制度,未列入出口管制清單、未實行臨時管制的物項,「出口經營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或者得到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通知,相關物項可能存在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等風險的,也實行出口管制」。
中國目前的出口管制措施主要包括「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與「不可靠實體清單」,外媒分析,「出口管制法」生效後,將擴充出口管制措施,取得與美方類似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