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上市公司「國巨」前人資長葉義英,被控外遇知名假髮公司已婚女總經理,涉嫌「略誘」女總經理離家,還藏人不讓其丈夫找到。不過檢方認為,女方是自願離開家庭,依罪證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
▲葉男對女總經理一見鍾情,之後熱烈追求,但2人皆已婚。(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了解,同樣已婚的葉義英一個人在台灣拚事業,妻兒長期定居國外。3月間因到知名假髮公司選購假髮,對女總經理一見鍾情,展開熱烈追求。女總經理原本還堅守防線,但最後被攻破,在葉男位於陽明山上的豪宅內泡湯,雙方發生性關係。
女總經理的丈夫發現,葉男不斷傳送訊息給妻子,包括「下班了嗎」、「我在附近」、「今天也可以送你喔」等語,之後妻子開始不願與他同房,經再三追問,妻子才坦言已經與葉男發生性關係。
丈夫表示,原本要求葉男出來面對,約定5月19日雙方坐下來談判,但葉男沒出現。經多次溝通,葉男傳簡訊道歉,以及切結書,承諾不再與妻子往來,沒想到3天後,妻子便離家出走,完全找不到人,音訊全無。
丈夫懷疑妻子被葉男藏在台北市南港區的住處,或宜蘭礁溪的住所,氣得對葉男提告和誘罪。檢方曾傳喚女總經理與葉男出庭,2人坦言發生性關係,女方並且提出,曾遭丈夫家暴而申請保護令事證。
檢方認為,雖然葉男只因為不甘寂寞,不顧本身已婚及女方也已婚的事實,強烈追求女方,造成家庭破碎,實屬不該。但現有證據皆顯示女方自願離開家庭,無法以葉男有提供金錢援助、有追求等行為,認定涉有和誘、加重略誘犯行,因此依罪證不足,給予葉男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