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原任台北市後備指揮部中校科長李志交,涉嫌利用監督「口罩國家隊」任務,盜走1500片口罩,並以每片8元的價格賣出1000片,不法獲利8000元,遭檢以貪汙罪起訴。台北地院23日再度開庭,李志交仍否認犯行,並向法官聲請具保停止羈押。
日前開庭,李志交辯稱口罩不是從「口罩國家隊」廣鉞淂公司取得的,「口罩是我弟弟湯包店的啦」。並強調自己沒有把口罩交給上士張政陽。北院23日再度開庭,傳喚李志交的弟弟李宜蓬作證,辯護律師則具狀聲請具保停押。
檢方認為,李志交依舊有與親友串證之虞,尤其是李志交親自經歷的待證事實尚未提出,可能事後提出的是勾串過的版本,因此有續押的必要。律師則反駁,李志交協助廣鉞淂公司生產、分配口罩,再還沒被點交或核定給相關政府機關前,該些口罩並非屬於「公有財物」或「公用財物」。
▲被控盜取國家隊口罩,李志交仍不認罪,當庭聲請具保停押。(圖/記者楊佩琪攝)
李志交本人則依舊否認犯行,坦承有叫張政陽協助他整理口罩,但沒有裝箱或是搬上車帶走;雖然事後有搭車到湖口服務區和友人、旅遊業者林孟儒會面,但未賣口罩。律師質疑檢方提出的證據及通聯紀錄、行車記錄之證據能力,因此檢方將傳喚張政陽、林孟儒等7人到法庭作證,暫於11月13日、12月4日再度開庭。
武漢肺炎(COVID-19、新冠肺炎)爆發期間,李志交被控在2月到廣鉞淂工廠監督口罩產銷期間,找來張政陽到工廠敘舊,之後要求張政陽幫忙「理貨」,把一大箱6000片裝口罩拿出部分,放進礦泉水紙箱,待李男下班後,由張男開車,連口罩一起帶離工廠。第2天再要張政陽幫忙,以相同手法偷走口罩。因被沈姓士官長發現,透過過保防系統通報軍團,並要求李志交繳回口罩。
檢方依據李志交的通聯紀錄,及車上的行車記錄器發現,2人將偷走的1500片口罩分裝成3箱,載到到國道1號湖口服務區,再由李志交以一片口罩8元的代價,轉售給友人,不法所得8000元。
檢方偵辦後,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竊取或侵占公有財物罪」起訴李志交,張政陽幫部分則以贓物罪起訴。由於李志交始終否認犯罪且有串供滅證、逃亡之虞,目前被羈押;張政陽則因為認罪,法院准許1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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