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桃園一名33歲蔡姓男子,2016年持插著鐵釘的木棍,朝76歲何姓、72歲羅姓2名婦人頭部重擊,2人隨後被送醫救治,但何姓婦人仍因傷勢過重,2個多月後不幸離世。一審認定蔡男犯案時受思覺失調症影響,因此獲判無罪;檢方不服提起上訴後大逆轉,二審法官改認定蔡男犯案時仍有辨識能力,依殺人罪重判13年,刑後監護5年。最高法院23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判決書指出,蔡男自國中畢業後,就斷斷續續使用毒品,20歲還曾到精神科就診,近年來還出現妄想和幻聽等症狀,當洗車工時還產生「被人設局陷害才流浪公園」、「走路會有時候感覺被拉一下,像機器人一樣被控制」等想法。
▲蔡男被高院重判13年,上訴後又被最高院駁回,全案定讞。(圖/記者潘千詩攝影)
蔡男在2016年8月8號上午5時28分,坐在桃園福信公園休息時,疑似聽到何姓、羅姓婦人沿路說他壞話,還認為他是竹聯幫、四海幫「害死天道盟,犯了黑道大忌」,因此心生不滿,他當時沒想太多,拿起木棍打人。蔡男供稱,即使知道自己在打人,卻沒辦法控制。
桃園地院審理時,先請衛福部桃園療養院進行鑑定,結果指出蔡男確實有幻覺和妄想等症狀;蔡男表示,事發時自己感覺到被無形的力量控制身體,離開時感到一股力量拉著他的衣領。因此桃院認定蔡男當時因精神障礙,無法辨識違法行為,依刑法十九條規定,判他無罪。
桃檢不服提起上訴,高院這次囑託台大醫院負責鑑定,台大醫院對蔡男實施柯氏性格量表鑑定,發現他對外界疑心反應明顯偏強,再實施設計用來偵測個案詐病或偽稱症狀的結構化回報症狀面談,結果顯示蔡男有偽稱症狀傾向,因此無法排除他在鑑定有「自我防衛」的現象。高院勘驗報告後,認為蔡男在行兇時仍可辨別違法行為,依殺人罪重判13年,最高院23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莫逞一時樂,遺害百年身!
拒絕毒品 珍惜生命
健康無價 不容毒噬
★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