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爭議14年的台東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終於有了結果,業者當時向台東縣府索賠12億1922萬元,昨天下午仲裁結果出爐,縣府得自己花6.29億買下這棟建物。
▲美麗灣渡假村(圖/中央社)
美麗灣位在台東卑南杉原海岸,由台東縣政府用BOT外包出去,整個建築物從2005年興建,2007年主建物完工,但興建完後卻遭到環團抗議,認為當初的建照和環評是無效的,因此進入漫長的官司階段,雖然建照和執照的部分,法院判決業者勝訴,但是在環評的部分,高雄最高行政法院在2016年認為環評有問題,因此「撤銷環評結論」定讞,等於得要再做一次環評,導致美麗灣遲遲無法營業。
由於已經拖了超過10年,這也導致業者不滿,認為不知何時才有機會營業,因此和縣府提出仲裁,損害賠償金額高達12億1922萬元,而昨天結果正式出爐,判決縣府得賠償6.29億買下這棟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