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逾16年的台東杉原海水浴場美麗灣渡假村仲裁結果出爐,裁定由台東縣政府以6.29億元買回。台東縣長饒慶鈴今天說,將不再有「美麗灣」這個名稱,回歸正名「杉原灣」。
▲爭議逾16年的台東杉原海水浴場美麗灣渡假村仲裁結果出爐,裁定由台東縣政府以新台幣6.29億元買回。台東縣長饒慶鈴(後站立者)24日表示,將不再有「美麗灣」這個名稱,回歸正名「杉原灣」。(圖/中央社)
台東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爭議逾16年,23日經仲裁庭做成判斷,全案因不可抗力而終止契約,原美麗灣公司請求12.1億元損害賠償部分,因開發案為美麗灣公司自行規劃,該公司應盈虧自負,仲裁庭全部駁回,台東縣政府無須負擔損害賠償。建築物部分,則依契約有償移轉給台東縣政府,仲裁庭採台東縣政府主張估價方式,計算金額為6.29億元。
饒慶鈴召開記者會表示,「美麗灣」案到此為止,接受仲裁結果,感謝仲裁庭採台東縣政府主張的估價,做出合理公平仲裁,縣府將不再提起民事訴訟。
她表示,從仲裁判斷,台東縣政府將100%持有美麗灣的所有權與使用權。換言之,美麗灣將由全台東人共同擁有,並提出三個處置方向,不讓縣民的權益受到任何傷害。
一、 正名「杉原灣」,未來將不再有「美麗灣這個名稱。「這塊土地本來該是什麼名字,就該是什麼名字;未來,將不會再有美麗灣這個名詞。杉原灣應該正名為他原有的名字,美麗灣這個名詞的存在只到今天為止」。
二、 配合中央「向山致敬、向海致敬」理念,支持「海洋與環境應該全民共享」。由於台東有全台最長海岸線,卻無一處安全合法戲水場域,因此將沙灘部分朝公有海水浴場的方向做規劃,也將部分土地交由部落認養使用,會在這個精神下盡快研擬後續執行方案,讓「該人民的還給人民,該部落的還給部落」。
三、主建物如今已是所有縣民的資產。關於主建物的處置,一定要合法、合理、合情。除優先卸下美麗灣的招牌外,必須要向各方請益,綜合縣民、地方代表、學者、環保專家、文史工作者的意見,延續富山護漁區復育與教育的成功經驗,整合出最有利的處置方式。
饒慶鈴說,過去這10幾年,美麗灣的爭議已超越環境與經濟問題,演變為社會事件,各方論述造就現在的既成事實。如今,既然仲裁結果已出爐,「我希望所有的問題到我為止」,從現在起,美麗灣已經過去了,杉原灣將會迎來屬於原本就有的美麗風貌,台東也會迎來屬於最成熟的公民對話與環境學習。
對美麗灣環評提出訴訟的環保聯盟前台東分會長、台東大學教授劉炯錫代表個人表示,法律該怎麼走就怎麼走,爭取縣民最大福祉。至於主建築物當初主張要拆,回歸自然海岸,但是建築物違法部分被法院駁回,尊重法院判決,如果能拆掉最理想,如果依法無法拆,也希望它能融入自然,不要造成污染。
美麗灣當地民眾陳世岳表示,希望能保留主題建築,「誰要拆,誰要有辦法不造成污染」,因此他堅決反對拆除,建築物是沒有違法的,可以利用這棟建物做為從事海洋教育,或培訓海洋教育志工等類似環保教育用途。
▲爭議逾16年的台東杉原海水浴場美麗灣渡假村仲裁結果出爐,裁定由台東縣政府以新台幣6.29億元買回,由於遲遲未營運,建物外牆已長滿藤蔓。(圖/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