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對於八仙塵爆傷患家屬若是公教人員,可請「15天有薪假」(連同「家庭照顧假」一共20天)引發爭議,遭網友砲轟、甚至質疑「因為顏色對了」所以決策才會如此迅速,行政院人事總處給予回應,指《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行之有年,相關細則的修訂也是在高雄氣爆後,經過半年研議才出爐的,絕對與「八仙塵爆」無關。
人事總處表示,《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自修正迄今已2年半,有些許內容不敷需要、加上去年(103年)發生高雄氣爆,為方便各地方政府在面對非天然災害時的停班課標準有明確準據,經參酌「災害防救法」等相關規定,並歷經6個月研議時間後,在6月中旬經行政院核定,並在29日完成修正發布作業,與27日發生的八仙塵爆無關。
人事總處強調,八仙塵爆公教家屬能請15天有薪假,完全係依照現有之作業辦法規定辦理,並非額外提供。也因為考量傷者家屬需投入較長時間照顧及陪伴,人事總處基於辦法是剛修正完成,於是通告各機關首長能在法規許可範圍內,多予彈性考量,方便同仁請假以照顧其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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