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媒報導,因為冤獄被關將近27年的江西男子張玉環,今天確定將獲賠人民幣496萬餘元(約新台幣2133萬元),這個金額已打破中國冤獄國家賠償紀錄。
▲陸媒報導,因為冤獄被關將近27年的江西男子張玉環,30日確定將獲賠人民幣496萬餘元(約新台幣2133萬元),打破中國冤獄國家賠償紀錄。圖為張玉環(中)出獄後,9月2日赴江西高等法院申請國賠。(圖/中新社提供)
張玉環是中共建政後,中國大陸境內已知失去自由時間最長的蒙冤者。他雖然確定獲得冤獄賠償,但官方對張玉環要求究責,迄今未回應。
張玉環的悲劇始於1993年10月24日。村裡兩名失蹤的男童被發現浮屍於當地的一個小水庫中。3天後,時年26歲的張玉環被警方鎖定為嫌犯,遭屈打成招,羈押長達9778天。
8月4日,江西高等法院改判無罪,張玉環才重見天日。
綜合上海熱線、紅星新聞報導,30日上午11時,張玉環國家賠償案代理律師羅金壽和張玉環大哥張民強前往江西高院領取了國家賠償決定書。
該決定書顯示,在自願協商的基礎上,江西高院與張玉環達成國家賠償協定,向張玉環支付國家賠償金共計496萬餘元,包括無罪羈押9778天人身自由賠償金和精神損害撫慰金。
這個賠償金額創下中國冤獄國賠的最高紀錄。此前獲得賠償金額最高的是吉林男子金哲宏獲得的468萬元,他被關了23年。
張玉環9月2日向江西高院遞交「國家賠償申請書」,原本索賠2234萬3129元。
張民強今天表示,對於這一結果,張玉環及家人表示些許遺憾,但仍選擇接受,「領到賠償金後,張玉環打算先給兩個兒子買房,彌補多年來缺失的照料,餘下部分留給自己養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