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女人幫滔客誌
月初,我收到一本出版社寄來的新書邀稿。書我很早就看完了,但一直在思忖著用什麼方式來分享我對這本書的讀後心得?
光看書名,《不會切蛋糕的犯罪少年》應該就不難猜,這是作者想與讀者們討論青少年犯罪的社會議題的一本書。只是這個議題實在太沉重,也不是三言兩語就可以說盡道明的社會問題;但我在書中發現,有一些作者視角的專業觀點可以同理可證在感情關係裡,而不單單只是在「青少年」或「犯罪」這些關鍵字的行為或心理連結。就拿前陣子發生在我身邊的真實故事來說:
A女與B男原本是一對交往穩定的情侶,但兩個人因為生活價值觀、眼界與種種問題,造成兩個人之間的認知與距離越來越遠,簡單來說,就是一種「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樣貌。
這時候,C女出現了,她成了壓垮他們之間感情的最後一根稻草;但因為C女不願淪為第三者,所以B男向A女提出分手的要求。A女瞬間崩潰,因為她覺得,她可以按照她的人生計劃,與B男順利結婚,繼續演著她「從此王子與公主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的理想劇本,被C女澈底毀壞。
但B男因為對A女心有愧疚再加上優柔寡斷的個性,一直與A女藕斷絲連,要斷不斷,讓A女覺得,一定是C女從中作梗所以害得B男一直無法回到她身邊。所以她開始無所不用其極的傷害C女去向B男證明「我才是真的愛你!」、「我在救你!」跟「她根本就是個賤女人!」的垃圾劇情來進行她所謂的「挽回」。
故事情節大約是這樣。親愛的,看到這裡,妳看到什麼?
▲(圖/翻攝自女人幫滔客誌)
妳覺得A女是「受害者」還是「加害人」?
作者在書中有提到,當一個人的知覺功能、聽知覺功能及想像力都相對薄弱時,他們會陷入一種無法判斷現實情況而造成人際關係失敗的偏差行為。
在這段感情關係裡,A女是受害者嗎?是的,某種程度而言,她絕對是受害者。因為她付出了幾年的青春在一個男人身上,而她也曾經相信這個男人會履行當初的承諾一輩子愛她、照顧她;但是什麼原因,讓童話一夕之間變成了笑話?
親愛的,我想跟妳分享的是,感情關係,就是「感情關係」。它不是可以拿來交換、買賣或勒索的一種商業行為。妳可能會覺得,「那A女的青春誰來賠?」可是在濃情蜜意的那幾年裡,B男也付出了對等的時間與情感,沒有誰欠誰,或誰該賠給誰什麼。就算今天兩個人走入婚姻,也有可能因為一朝情冷而離婚,更何況是男未娶、女未嫁的情況下。
再者,A女本來可以拿著「我是受害者」的女一角色四處討拍取暖,演活「史上最悲情的女一」,但她的憤恨與不甘心淹没了她的理智;當她無所不用其極的傷害無辜的C女時,她已經從「受害者」成為了「加害人」。結果就是,她成了一個「想證明C女是賤女人的壞女人」。
妳可能會問:「怎麼會有這麼愚蠢的人?」很抱歉!這個社會上,還真不少缺乏考慮後果能力及不懂何謂反省的人存在;所以我們才會在新聞上三不五時的看到情殺事件或感情糾紛。而且這樣的人,會認為「我一點問題也沒有!」,不會想改變自己,更遑論反省或悔過。
▲(圖/翻攝自女人幫滔客誌)
如果妳是A女,妳可以怎麼做?
親愛的,我想跟妳分享一個觀念。如果今天妳參加公司或職場裡的競賽,以一個正常人的心態來思考,妳一定會拿出妳最優秀、最有能力,最令人欣賞的那一面來贏得掌聲吧?
『但為什麼在感情關係裡的我們不是如此?』
為什麼我們要像A女一樣,用傷害一個人的方式,來證明「自己很好」或「自己很愛對方」?
我們都能理解,人在受傷的情況下,都會有想保護自己的自我本能;但她錯了,攻擊C女,並不會讓她變好;而且,自始至終,傷害她的,都不是C女,而是她自己與B男。受傷帶來憤怒、憤怒累積恨意,「恨」會阻斷妳冷靜思考的能力,而做出自傷或傷人的舉動…
如果我是A女,我會試著改變自己,或是選擇放手。當一個曾經愛妳的男人有一天突然不愛妳了,請妳記得,那個「不愛了」絕不會是「突然的」。如果妳沒有意識到,曾經相愛的彼此為什麼有一個人最終會選擇離開,這其實是一件很悲傷的事;如果妳發現了卻不願意改變,「放手」是妳最好的選擇。
「放手」是放過自己,也是祝福對方。瀟灑一點,華麗轉身,留點尊嚴給自己。不要再拿「誰欠誰」這種雍正年間的爛台詞來勒索別人或綁架自己,妳不是甄嬛,他也不是果郡王;通訊技術都來到5G了,妳還在我不依我不依哪一齣?
-本文參自《不會切蛋糕的犯罪少年》,宮口幸治著-遠流出版邀稿
原文在此:https://reurl.cc/odpl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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