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陳又瑞報導
24歲馬來西亞籍女大生魂斷台灣,28歲嫌犯梁育誌隨機犯案時,以繩索勒頸擄人,性侵後勒殺棄屍高雄阿蓮山區。由於梁男隨機性侵後殺人又強盜取財,惡性重大,再度引發民眾質疑,是否會判死刑、是否會執行死刑。曾任檢察官的律師王捷拓則認為,有機會判處死刑。
▲梁育誌性侵女大生後殺人。(圖/翻攝臉書)
女大生慘遭殺害後,梁育誌載著屍體遊車河19小時,警方在他的車上搜出更多的女性內衣褲,就連竊盜前科也是因為偷竊女性內褲遭到判刑。檢方突破心防後,梁育誌坦言,自己是在性侵後勒斃鍾女,再搜刮被害人身上財物。由於過去多起殺人案件並未被法院判處死刑,台灣、馬來西亞民眾也悲觀認為,未來法院可能不會判處梁育誌死刑。
不過據《自由時報》報導,王捷拓分析,梁育誌隨機犯案、性侵殺人,又涉嫌強盜殺人,若屬「先性侵後殺人」則無期徒刑起跳最高死刑,若「先殺人後性侵」則犯殺人罪、侮辱屍體罪,前者最低10年徒刑最高死刑,後者6個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強盜財物部分又有不同見解。雖然如此,但我國仍有死刑制度。
王捷拓判斷,只要行凶手法泯滅人性、無教化可能,法院就會判處死刑,梁育誌若被認定強盜殺人,判死機率比其他殺人案件高;然而執行極刑部分,法務部因面臨多方壓力,只有確認無聲請再審、釋憲、無精神障礙等因素後,才會評估是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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