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台灣移工聯盟今(5)上午在疾病管制署前抗議,認為移工在台連申請結核病(TB)都治計畫都需要得到雇主的同意,要求衛福部立即修正不當法令。
對此,疾管署發出聲明表示,依就業服務法,移工與雇主間之有效合法聘僱關係存續,為移工在台居留從事工作之要件。對於民間團體之陳情內容,疾管署將收集各方意見及資料後,邀集相關部會、專家學者與團體進行研商。
▲對於民團要求衛福部修正移工結核病治療不當法令,疾管署聲明,將收集各方意見及資料後,邀集相關部會、專家學者與團體進行研商。(圖/翻攝自疾管署官網)
據疾管署最新資料顯示,在台灣,結核病仍是最重要的傳染疾病之一,每年新發個案數約8000多人,其中因結核病死亡的個案數也近500人。
台灣移工聯盟今表示,在兩公約已國內法化10幾年的今日,衛福部仍維持剝奪人權的荒謬法令,剝奪移工為自己健康發聲的權利,連申請TB都治計畫都需要得到雇主的同意。如雇主不同意,移工除了無法接受治療,更甚導致移工失去工作權。要求衛福部應修正不當法令,保障在台70多萬移工的人權。
對此,疾管署表示,由於結核病完治時間達6個月,因此治療過程需雇主配合及提供合適的環境與時間,以協助移工完成治療,避免移工因療程中斷使病況惡化為多重抗藥性結核病。現行規範是基於防疫前提下,兼顧移工與雇主雙方權益。
另目前除從事短期補習班教師外之第一類外國人,仍須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規定進行健康檢查。無論第一類或第二類外國人,一旦確診肺結核,且未進行結核病都治,均適用就業服務法第73條規定廢止聘僱許可之規定。
針對民間團體之陳情內容,疾管署將收集各方意見及資料後,邀集相關部會、專家學者與團體進行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