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旅居加拿大的吳姓教師(約40歲),在課堂上和一名女大學生(19歲)發展出師生戀、同居、性關係之後,吳男在返回加拿大前傳訊息給女大生家長,表示感謝家長之養育,並期盼能成為吳男家的媳婦,更提議若能讓女兒來加拿大遊學打工,那麼生活費將由吳男支付等。
▲在校園內的「妨害性自主」,有時受害者擔心其權勢關係而忍氣吞聲。非當事人,示意圖。(圖/攝影者Baliyoho, Flickr CC License)
吳男四年前返台教書,在課堂上和一名女大學生結識後相戀。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女大生畢業後,吳男在返回加拿大前傳訊息給女大生家長:「她是我很喜歡的一個學生,謝謝您們將她養育的這麼的好,盼她能成為我們家的媳婦。」更提議若能讓女兒大遊學打工,那麼生活費將由吳男支付,期間內吳男共匯款了9萬多元,等不到女大生,吳男就怒告女大生詐財。
女大生聲稱被吳姓教師強迫發生性關係,事後才用金錢安撫,並指出吳男還希望女大生可以跟他兒子結婚,雙方各說各話。檢方認定雙方確實有交往之關係,吳男主動匯款給女學生並不屬詐欺行為,女大生不起訴處分,因此以民事糾紛偵辦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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