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中心/林奇樺報導
法官應該公正、客觀,針對犯罪的人給予應有的處分,但沒想到在秘魯就有一名20歲女子被撿屍性侵後告上法院,沒想到卻敗訴,法官給她的理由竟然是:「妳穿紅內褲就是妳想要被上!」這個解釋不僅讓受害女子無法接受,判決一出後,當地的女權團體相當不滿,多名成員下半身僅穿著紅內褲就到法院門口抗議。
▲祕魯一名女子被性侵,告上法院後卻敗訴,法官的理由竟是「妳穿紅內褲」。(圖/MotionElements/達志影像)
根據《Dailymail》報導,伊卡省一名20歲的女子在參加一場派對後突然就失去了意識,醒來後發現自己竟全身赤裸,且身旁還躺著一名22歲的男子。她當下相當羞憤,憤而上法院怒控男子性侵。不過被指控的男子則否認性侵,更指女子只是為了要報復才對他提告。
上月29日,當地法院也進行宣判,但讓大家傻眼的是,被指控性侵的男子無罪,直接當庭釋放。法官進一步解釋,因為女子在案發當天穿著紅色蕾絲內褲,「這代表她已經有要做愛的準備了」,還說這種類型的內衣褲就是打算在魚水之歡時,讓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判決一出後,秘魯全國上下都難以接受,女權團體紛紛集結起來,跑到法院大樓外抗議,並高唱女權歌曲,甚至有不少示威者下半身僅僅穿著紅色內褲,不少人還舉著標語「不要用我的內衣去合理化性侵」。對於判決所引起的軒然大波,秘魯當局也發表聲明,指出已經針對此案進行新的判決,也將會對做出無罪的法官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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