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桃園梁姓男子被控37刀殺害生母後,剁下生母頭部丟下樓,二審被判無罪,引爆輿論批評。高等法院9日更一審首度開庭。梁男告訴法官,做筆錄的時候,根本不知道自己說了什麼,直到清醒才知道,但他說的都是事實。辯護律師則認為,原審無罪判決是正確的。
▲梁男犯案是否在「卡西酮」毒品作用最強期間,檢方、律師皆聲請鑑定醫師說明。(圖/記者楊佩琪攝)
此次開庭為準備程序庭,因此法官針對犯罪事實、是否聲請證據調查等部分進行詢問,庭訊約15分鐘左右便結束。過程中,梁男幾乎都以「沒意見」回答,被問到對於筆錄等內容有無意見,梁男才表示,在警局時都還不知道自己說了什麼,直到清醒了,看到筆錄才知道,對於內容他沒有意見,都有照實回答。
委任律師則強調,檢方的上訴無理由,前審判決無罪才是正確的。另因高院二審判無罪的理由中,認定梁男犯案時,為「卡西酮類物質作用最強之期間」,因檢方聲請傳喚法醫研究所說明,梁男的律師也聲請傳喚為梁男進行精神鑑定的台大醫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