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甘姓男子,與妻子感情不睦的他2018年6月離婚,但沒想到才離婚20天,妻子竟與自己堂弟結婚,甘男因此對堂弟心生不滿,同年10月間,2人在其經營之珠寶店前相遇發生口角,甘男以台語怒嗆「偷我老婆的垃圾人」等語,堂弟不甘受辱報警提告。桃園地院審理後,依公然侮辱罪判甘男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甘男因辱罵堂弟挨告,法官判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甘姓男子在2018年6月5日與妻子協議離婚,但同月26日隨即與其堂弟結婚,甘男事後得知當場崩潰,懷疑堂弟在離婚前已與妻子交往,因此對堂弟心生不滿。
同年10月22日下午6時許,甘男在自己的經營珠寶店前與堂弟相遇,雙方因互有嫌隙爆發口角,甘男以台語怒嗆「偷我老婆的垃圾人」等語,堂弟不滿遭甘男辱罵,事後向桃園警分局報案提告。
桃園地院審理時,甘男坦承對堂弟說「偷我老婆的垃圾人」等言語,但否認有任何誹謗或妨害名譽事實;法官認為,辱罵其為「垃圾人」,可能影響告訴人之社會地位,毀損其名譽一情,顯見具有誹謗、公然侮辱之意,因此依公然侮辱罪判甘男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