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車輛不可充當營業車收費載客,但仍有業者以身試法。高市交通局取締「白牌車」不手軟,今年以來已裁處17件,違者吊扣駕照及車輛牌照4個月,並依公路法處10萬元以上罰款。
▲高雄市積極取締白牌車自用車輛不可充當營業車收費載客,但仍有業者以身試法。高雄市交通局取締「白牌車」今年以來已裁處17件,除吊扣駕照及車輛牌照4個月,還依公路法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到2500萬元以下罰款。(圖/高市府提供)
目前在市面上經營載客的以計程車居多,也有多元計程車(白底紅字),合法的計程車有合格營業執照,依規定要辦理相關車輛及乘客保險;而「白牌車」是指以白底黑字的自用車輛當做營業車輛違法載客。
交通局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今年到10月共取締17 件白牌車違規營業,除吊扣駕照及車輛牌照4個月,還依公路法處10萬元以上到2500萬元以下罰款,交通局籲民眾勿以身試法、以免因小失大;尤其白牌車未經核准,也未加保乘客險,不安全也無保障,一旦發生交通事故,乘客恐投訴無門。
交通局呼籲白牌車業者勿心存僥倖,可能只為賺取新台幣百餘元車資就遭開罰10萬元,很划不來。裁處案件中有若干是民眾檢舉案,業者稱是受託載人;不過交通局有掌握業者透過網路群組受理叫車服務,所以也將行文註銷LINE群組帳號。
交通局表示,會持續與警方、監理單位加強查緝並籲民眾不要為了賺取微薄車資違法載客遭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