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張家寧報導
高雄一名王姓人夫於2019年間,和夜市一名賣粥的董姓老闆娘發展婚外情,還一同外出到南投遊玩甚至同住一房,不料,此事卻被王妻抓包當場提出離婚的要求,王男便決定將名下470萬元的房產過戶給王妻,沒想到王妻卻在簽下保密協議書幾個小時後,傳訊息到群組說出此事,讓王男憤而提告,最後判賠60萬元。
▲王妻因在群組傳訊公開丈夫外遇挨告。(示意圖/攝影者Spy Shop, flickr CC License)
判決書指出,王姓人夫2019年間和董姓女子到南投遊玩,甚至一起過夜還在飯店同住一間房,王妻深夜到場抓姦打算直接離婚,王男便提出將名下470萬元的房產過戶給王妻,且支付100萬元作為賠償,最後3人在凌晨4時簽下保密協議書。
沒想到,王妻在短短幾個小時後,卻主動在王家的群組傳訊稱「各位親愛的姊姊…妳弟弟搭上夜市賣粥的老闆娘…剛剛被我抓姦在床…我們明天回去辦好離婚手續。」王男見狀後,氣得和董女一同告上法院,各求償200萬元違約金,共計400萬元。
對此,王妻表示,是因為王男不停催促她去辦理離婚,她不想和男方家屬不告而別,所以在群組中簡單交代離婚原因,打算致謝、道別後自行離開群組,並非為了詆毀王男的名譽。對此,高雄地院表示,因王妻確實有違約,但考量雙方主客觀情節等,最後判賠60萬元,由王男及董女平分,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