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辰彥/綜合報導
11月25日是國際消除對婦女暴力日,中國最高法院發布對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典型案例。其中有一件葉姓男子不滿妻子提出離婚,而向其發送了近萬則威脅信息,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裁定,以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侵害申請人精神的行為,法院亦將對其嚴令禁止。
▲侵害精神的訊息也在人身保護令範圍內被禁止。(示意圖/三立新聞網)
據了解,申請人趙女士與葉先生是夫妻關係,趙女向法院提離婚訴訟,葉某透過不定時發送大量短信,內容都是辱罵、揭露隱私及暴力恐嚇等形式的語言威脅。自葉某收到離婚訴訟案件副本之後,恐嚇威脅型式與內容更加升級、頻繁,總量已經接近萬則。內容包括「不把你全家殺了我誓不為人」、「我不把你弄死,我就對不起你這份起訴書」、「要做就做臨安最慘的殺人案」等等。
找女再度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受理後,葉某不配合前往法院,承辦人員與葉某電話溝通,葉某還在電話中表示已經購買了刀具。
浙江省臨安市人民法院裁定,禁止葉某騷擾、跟蹤、接觸趙女及其父母、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