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27年前震驚社會的尹清楓命案,海軍上校尹清楓的妹妹懷疑軍火商「涂太太」與國防部海軍總司令部武獲室綜計組研究官郭璽,涉嫌殺害尹清楓,以殺人罪提告。高檢署日前發交台北地檢署偵辦,北檢追查後27日依罪證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
▲尹清楓命案震驚社會,時任總統的陳水扁曾下令,就算動搖國本都要徹查。(圖/資料畫面)
尹清楓命案發生於1993年12月10,屍體被漁民在宜蘭縣東澳車站附近外海發現。之所以引爆爭議,因1991年8月底,台灣、法國簽訂拉法葉艦採購合約,1993年5月,尹清楓調任海軍武獲室,就負責拉法葉艦等採購業務。
當時檢警曾約談綽號「涂太太」的軍火商涂鄭春菊與郭璽,郭璽供稱,涂女握有尹清楓疑似索賄的錄音帶,及一名女子的照片威脅尹清楓,因而涂女成為全案關鍵角色。
不過2001年,在前國策顧問顧問謝聰敏安排下,涂女曾2度返台並召開記者會,否認威脅尹清楓,且表示當時曾與郭璽對質,但雙方說法兜不攏,使得全案至今依舊為懸案。
尹清楓的妹妹楊尹星雯於2001年4月13日召開記者會,認為涂女及郭璽,與時任海軍總司令辦公室主任,現被通緝中的陳祿曾為共犯,記者會結束後便至台北地檢署提告涉犯殺人罪。
檢方追查,涂女為德國Lurseen-Werft軍火商在台代理人,1993年12月間,透過立委遊說,向海軍爭取艦艇設備零附件採購訂單。尹清楓於同年12月9日失蹤,當天涂女不斷以電話聯繫尹清楓的秘書,希望能與尹清楓見面,促請盡快答覆是否核發採購要函。10日下午海軍總部郭力恆、郭璽等人得知尹清楓遇害,便由郭璽當面告知涂女。
此部分因涂女、郭璽等人的證述一致,勘認屬實。且倘若涂女事前計畫或參與殺人,常理判斷應不會持續不斷表明身分,撥打公務電話找尹清楓,因此難認涉犯殺人罪嫌。
另雖然楊女指述,涂女於案發時準備會見尹清楓,並從亞都飯店退房改住來來飯店,郭璽又奉命陳祿曾之命,通知涂女火速離台。但該些情節,為涂女以黑函脅迫海軍,命案發生後,陳男便指示郭璽告知涂女勿再脅迫,與尹清楓並無直接關係,更難僅以涂女為競爭採購的軍火商代理人,便認定涉犯殺人。
至於郭璽部分,尹清楓因發現軍中現役人員與擔任軍火代理商的退役海軍人員疑勾結舞弊,以自身遭偷拍而有受誣陷、脅迫情事,打算面報總司令,卻屢被陳祿曾擋下。陳男並於尹清楓失蹤當日,交代郭璽告知涂女不要公布弊端等,隔日得知尹清楓死訊,再指示郭璽告知涂女「人都被逼死了!夠了!」要求涂女可以離開,海軍會依照合約履行,該些情事勘認屬實。
又無證據證明,郭璽有如同楊女所稱,偽造尹清楓的反蒐證錄音帶,企圖誤導辦案人員等行為是否真實,且與命案有關。另2000年9月7日,刑事局清查命案相關涉案人士後,認定陳祿曾、汪傳甫等3人涉有殺人罪嫌,當時並未認郭璽、涂女有任何殺人嫌疑。
加上所謂的反搜證錄音帶,當時已由尹清楓的秘書交給武獲室主任,郭璽自無偽造、抽換的可能。刑事局專案小持續偵辦,因陳祿曾仍逃亡海外,未到案前,僅憑現有證據無法認定郭璽、涂女有任何殺人的具體事實,因此罪嫌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