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中心/藍詩孟報導
許多人想買名車又想省錢,都會從車況良好的二手車入手,新加坡一名68歲的詹姓建築商人,想把自己開了將近10年的寶馬換掉,就經由車行的介紹,以21萬2500元新加坡幣(約新台幣450萬元)的價格,購入了一輛二手賓士。想不到詹男交車後卻發現,這輛車其實是「出租車」,車主為租車公司,讓他超傻眼,決定向車行提起訴訟。
▲男子花大錢換新車,沒想到卻買到出租車。(示意圖/資料照)
根據馬來西亞《中國報》報導,詹男在去年8月認識一名車行董事梁姓男子,他向對方表示有想換車的意願,梁男就推薦了一輛賓士車給他,並告訴詹男,這台車是自己原先買來載父親的,但父親過世之後車就沒在開了,因此儘管車齡有4年半,但里程數只有3萬5千公里。
詹男相當滿意車況,就在去年8月30日,以1萬2500元新幣的價格向梁男買車,扣除寶馬折舊價及訂金之後,還有剩餘9.8萬元新幣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每個月匯給梁男。
▲雙方簽約交車,詹男還須分期付款支付剩下的車錢。(示意圖/資料照)
不過今年2月,詹男卻在賓士車的雜物箱內,發現了一份出租文件,這才知道原來自己花大錢買的二手車根本就是租賃車,於是在今年4月停止付款給梁男,並向梁男及車行提起訴訟,要求法官判定他和車行的銷售及租購合同無效,並索賠13萬新幣(約新台幣276萬元)。
目前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但車行也不甘示弱反告詹男,認為詹男不肯繳交分期付款也不還車,導致車輛貶值,反控告詹男應該要賠償8.5萬元新幣(約新台幣180萬元)。目前雙方為了車子的所有權對簿公堂,判決結果尚未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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