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男子小王(化名),平時當司機載運外籍移工,以業務為由約了一名工作上的女性友人巧巧(化名),過程中利用各種理由要把對方從速食店拐到摩鐵,巧巧認為小王知悉她喜歡女生,應該不會對她怎樣。豈料,小王一進到房間後,就將巧巧強壓在床上,最後因為一通「關鍵電話」小王罷手,全案台南地檢署起訴,案子進入台南地院,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小王3年4月,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108年10月15日,巧巧被小王以工作業務為由約在便利商店見面,後來由巧巧騎車載小王前往某速食店談事情,期間小王開始以各種理由,包括「工作安排之休息處、車子均不適於休息」、「路況不熟」等等,要巧巧載她一同前往摩鐵,隔日再搭乘巧巧機車返回便利商店牽車。
▲小王把巧巧拐到摩鐵試圖性侵,卻因為一通電話罷手。(示意圖/pixabay)
巧巧勉為其難答應後,小王竟然趁著她躺在床上時試圖性侵,完全沒有顧著巧巧嘴裡狂喊「不要」;在最後關鍵時刻,巧巧拿出手機告訴小王,自己有女友,「已傳訊告知女友自己還沒回家」;為了怕把事情鬧大,小王這才停止動作,還強拉巧巧詢問「要不要原諒我」、「還能不能做朋友」,全都遭到拒絕後,自知沒戲唱,才讓巧巧騎車離開摩鐵。
巧巧後驗傷並提告,儘管小王的委任律師向法官表示,對於被告對自己強制猥褻行為深感懊悔,且又有2個未成年子女需扶養,希望能夠減輕其刑,但台南地院法官勘驗證據後,認為小王並未真心悔過,依強制性交罪,判小王3年4個月,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