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110年度總預算案未過 林智堅:市民不能接受

新竹市議會昨天會期最後1天,但朝野協商仍無共識,新竹市110年度總預算案確定無法過關,延到民國110年開臨時會審;新竹市長林智堅說,新竹市民不會認同也不能接受。

▲竹市明年度總預算未過 林智堅:市民不能接受新竹市明年度總預算案在1日議會會期最後1天,經政黨協商仍無共識,將延到明年開臨時會審議。市長林智堅對此表示,新竹市民不會認同,也不能接受。(圖/新竹市政府提供)

新竹市110年度總預算案,歲入編列約新台幣233.09億元,歲出編列約253.58億元,送議會定期會審查,但部分預算朝野協商未達共識,延會5天協商多次,下午5時多仍無結果。

中國國民黨新竹市議會團發聲明表示,選民付託審總預算案,堅持人民納稅血汗錢要用在刀口原則,樂於支持有利民生項目,但不輕放疑慮項目與預算;基於與市府共推城市進步理想,希望審查更周全,支持大會決議,明年開臨時會續審。

時代力量黨團說,總預算案有許多須仔細審查項目,部分計畫市府未能說明清楚或未提供詳細資料,難在表訂議程內審完,應盡快在明年1月開臨時會審,避免市政中斷。

民主進步黨團發聲明表示,強烈譴責國民黨團刻意擱置,導致市政建設延宕與市民權益受損,呼籲國民黨團停止政黨私心,避免議事運作遭少數人挾持,讓議事運作與城市建設儘速回常軌。

林智堅表示,議會未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在會計年度開始1個月前審議完成,「市民不會認同也不能接受」。

地制法規定,縣 (市) 總預算案,縣 (市) 政府應於會計年度開始2個月前送達縣 (市) 議會。縣 (市)議會應於會計年度開始1個月前審議完成,並於會計年度開始15日前由縣 (市) 政府發布之。

竹市府主計處說,明年是重要建設年,資本支出提高到60.9億元,創歷年新高,包含兒童探索館、公道三、新校園運動與步行城市等重大建設計畫都可能受影響。

竹市府表示,審預算案是議員法定職責,依法須在會期內審完,避免市政工作與民眾權益受損,很遺憾總預算案遭議會擱置,這不是新竹市民之福。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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