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新北報導
警政署因應改造槍危害治安,秉持查緝非法槍、嚴懲歹徒決心,從「源頭斷根」到「加重刑罰」,痛擊不法之徒,全面檢肅非法槍枝,並著手修正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部分條文。警方提醒,已持有操作槍之團體或民眾,若未在期限內完成報備程序,將依新修正條文,違法持有者最高可處新台幣20萬元罰緩。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正案上路,將易改造成非制式槍枝的「操作槍」納入管制。(圖/翻攝畫面)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正案今年6月12日正式上路,將「操作槍」納入「模擬槍」管制,民眾應於109年6月12日起至同年12月11日止,攜帶操作槍及身分證明文件至戶籍所在地之警察局或警察分局辦理報備持有或自願繳銷,待完成鑑驗及發照後,即可合法持有;如未能於期限內完成報備程序,則依新修正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開罰,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過去國內部分廠商意圖規避,原管制「模擬槍」須具備打擊底火的要件,製造形式及材質類似真槍之玩具槍商品,並自稱為「操作槍」後加以販售,因此歹徒可以輕易購買並改造成具殺傷力之火藥式槍枝,而影響社會治安,所以本次修法將「操作槍」納入該條例「模擬槍」加以管制。
新北市土城警分局再次呼籲,各學校如有使用民間廠商製造之教學用T65K2或T91步槍,民間及學校社團儀隊用槍,應儘速送驗是否為模擬槍,以免學校或民間團體因不諳法律衍生後續事端。
▲民眾報備持有或自願繳銷流程。(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