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桃園69歲男子陳登科被控殺害妻子,並將妻子分屍7塊,藏屍冰箱,頭顱以塑膠袋裝著,被不知情的女兒拿到派出所報案,全案因此曝光。一審陳男被判死刑,二審逆轉改判無期徒刑,案經上訴三審,最高法院判決上訴駁回定讞。
▲陳男殺妻分屍後,辯是「木頭阿姨」殺的。(資料照/翻攝畫面)
根據二審判決,陳男殺害妻子造成子女、家庭成員得同時背負加害者、被害者家屬的沉痛傷害,但陳男無刑事案件紀錄,子女也未曾見過陳男對妻子施暴,考量其智力水平在中下程度,罹患有持續性憂鬱症,且已年近70歲,曾於檢察官偵訊、法院羈押期間坦承錯誤。
而以陳男的年齡,無期徒刑可使終身與外界隔絕,足以防禦對社會所生的潛在危險,死刑也並非唯一且無可替代的處罰方式,因此撤銷改判無期徒刑。
全案審理期間,陳男的兒子曾表示,自己是以被害者、加害者家屬的雙重立場表示意見,希望法官將父親處以最嚴厲之刑,還給母親公道。
陳男被控於2018年5月間,要求妻子依約給付離婚財產分配被拒絕,竟拿刀砍死妻子並分屍。女兒返家後發現母親失蹤,浴室內又有一灘血,擔心母親遭遇不測,拿著發現的可疑塑膠袋到派出所報案,沒想到警方協助打開塑膠袋查看,袋子裡裝著的卻是母親的頭顱,嚇壞女兒。
一審法官認為,經精神鑑定結果,沒有證據證明陳男犯案時,辨識行為違法能力有顯著下降,陳男為了財產,可以親手奪走結縭30多年配偶的生命,手法極其兇殘,因此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