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弄丟身分證!他竟成罪人 家人都看不起他

大陸中心/蔡翊凡報導

大陸一名男子楊立學,外出打工時意外將自己的身分證丟失,便回老家附近的派出所補辦新的身分證,然而男子也沒多想,一如往常的過著打工生活,沒想到幾年後,卻被通知在上海犯下「盜竊罪」和「搶劫罪」,讓他超級傻眼。

▲一名男子弄丟身分證,4年後竟得知自己犯下盜竊罪、搶劫罪。(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

根據《網易》報導,大陸一名21歲男子楊立學,於2005年前往上海打工,到了隔年年底便辭去工作準備回鄉過年,人一到火車站,買飲料正要拿出錢包付錢時,意外發現錢包不見了,且裡頭還有身分證、金融卡和現金,當時的他來來回回找了好幾趟,最終仍沒有找到。

楊立學起初並沒有求助警察,自認倒霉後便回到老家樂陵市後,並前往派出所補辦身分證,當時二代身分證早已開始換發,他向警方解釋自己的一代身分證丟失後,也不清楚警方到底有沒有幫他辦理掛失,就拿到了二代身分證。

過了3個月後,楊立學拿到了新的身分證,錢包和身分證丟失的事,早已拋在腦後。從上海回鄉的三年,他一直待在老家,邊打工邊學技術,其間,還在同村人的介紹下與妻子相識並結婚。在2009年年底,楊立學家人突收到拘留通知書,得知自己在上海犯下盜竊罪和搶劫罪,他一再解釋自己並沒有犯案,但似乎並沒有得到家人的信任。

楊立學希望身分證上的「案底」能盡早被消除,經過幾番波折後,楊立學經人介紹,認識了一名律師事務所的梁宏剛律師,並和律師前往上海做筆錄及指紋鑑定,鑑定後結果證明確實不是楊立學本人,楊立學才因此鬆了口氣,連檢察官都說「沒想到會發生這種事。」

而北京慕公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昌松認為,「一般而言,發現自己的身分被冒用,向本人戶籍地公安機關報警即可,因為現在身分證核查系統早已全國聯網,多數情形在此環節即可解決。」他也提到,「過去由於技術原因,身分證丟失後補辦新證,舊證能照常使用,所以導致此類案件發生。現在技術改進,本案情形難以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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