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花蓮報導
花蓮一名古姓男子,2009年至2014年間與女友同居,期間他明知女友的小孫女正就讀小學年僅8歲,竟趁女友不在家時,在廚房內不顧女童掙扎強吻並性侵女童,女童事後哭著向阿嬤求助,卻得到回應,「大人看妳可愛所以逗妳啦」,女童事後在母親的陪同下向警方報案。花蓮高分院全案審結,刑事部分判古男7年6個月有期徒刑;民事部分判他須賠償女童及女童家人40萬元,可上訴。
▲女童遭阿嬤男友性侵。(圖/示意圖非當事人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44歲古男2009年至2014年間與女友同居,某日仍趁女友不在家時,在廚房以左手從後方環抱坐在餐椅上的女童,使她無法離去,接著強吻、性侵女童得逞。
女童當天情緒激動打電話給阿嬤哭訴,「阿公(古男)親我又舔我耳朵」,但阿嬤始終不願相信,向女童表示那是大人看她可愛所以逗她,且事後女童父母提告後,阿嬤甚至還責怪女童為何不能釋懷遺忘,女童因此罹患憂鬱症等狀況。
花蓮高分院全案審結,刑事部分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古男7年6個月有期徒刑;民事部分判他須賠償女童及女童家人共4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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