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一名賴姓婦人在台北101大樓前,見有民眾帶著「五星旗」以為是中國人,當場怒罵「不要臉」、「滾回去」,結果挨告。賴婦強調,對於宣揚共產主義的人感到憤怒,否認犯罪。不過法官認為,賴姓婦人不尊重不同政治立場之人,因此依公然侮辱罪,判罰賴婦3000元,全案可上訴。
▲賴姓婦人在101大樓前,見面有民眾帽子插上五星旗,怒罵「不要臉」、「滾回去」。(示意圖/資料照)
根據判決,61歲賴姓婦人於2018年9月15日,在台北101大樓前看到有民眾帶著五星旗,雙方發生爭執,尤其針對「法輪功」問題,越吵火氣越大,賴婦因此大罵「你不要臉」、「滾回去」等語,結果挨告公然侮辱。
賴婦出庭時,辯稱她看到對方在帽子上插著五星旗,以為對方不是台灣人,又看到「非台灣人」宣揚共產主義讓她感到憤怒「中國人已經侵犯到台灣」,才會脫口說出個人意見;叫對方滾回去,則是不滿對方的政治立場,沒有侮辱、貶損之意。
不過法官認為,賴姓婦人顯然並非單純意見表達,而是不尊重不同政治立場,以言語攻擊他人,已經逾越言論自由範圍,有公然侮辱的故意。因此依法開罰3000元罰金,得易服勞役,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