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桃園一名陳姓男子,9月駕駛一台機型為Robinson-R22的直升機,降落在淡水新市一路和義山路,引起民眾熱議,經過民航局查證後,確定該事件人、機違法,遭士林地檢署起訴,諭知陳男以50萬元交保,扣押直升機。士檢說明,陳男沒有適航證,直升機又屬於犯罪工具,如果未來法院判決沒收,檢方可能會選擇報廢直升機,但陳男不希望這個後果,希望可以捐給虎尾科大做教學用,檢察官也同意。
▲陳男願意將直升機捐給虎尾科技大學。(圖/資料照)
民眾在9月看到R22直升機在淡水天空飛,甚至降落在市區,感到傻眼,拍片PO網,因此引起民航局注意,經過調查後發現,該機型過去曾有一架合法登記,但航空器適航證與人員檢定證均已於2012年底失效;此外,民眾拍攝的畫面中,該直升機起降的地點障礙物很多,容易造成危險,可依《民航法》裁罰6萬至30萬元,若法院確定陳男的行為違法,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裁處100萬元罰金。
▲檢方認定這台R22直升機是犯罪工具,遭到扣押。(圖/資料照)
士林地檢署指出,陳男在事發當天駕駛直升機起飛後,先飛到淡水短暫停留,再飛到其他地方;由於陳男在事發後並未到案說明,檢警於10月將人拘提到案,扣押直升機。士林地檢署表示,由於被扣押的直升機沒有適航證,因此不適合拍賣;檢察官同意陳男捐機後,避免他後悔,將在12月21日在虎尾科大完成受贈儀式後,才會將人解除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