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致誠、戴偉臣/台北報導
北市1名陳姓女子在中山區擺攤賣服飾,因為她是毒品列管人口,所以被警方臨檢;警察要求女子打開包包檢查,但女子不願意,認為這是非法搜索,還要求要寫臨檢異議表,但沒想到警方並未隨身攜帶,還嗆聲「我知法犯法又怎樣」。
▲女子因有毒品前科被警方要求搜索。此為示意圖,非當事人。
遭盤查女子:「我不同意搜索。」
員警:「不同意搜索不要啊!」
3名員警把女子團團圍住,要她出示身分證件,甚至要求搜索她的隨身包包。
遭盤查女子:「我不同意搜索。」
員警:「不同意搜不要搜啊!」
遭盤查女子:「你們打擾到我了。」
員警:「沒關係啊!我在臨檢妳啊!我在盤查妳啊!」
當事人表明立場,說自己不同意搜索,但員警還是不肯罷休。
▲員警查驗身分證後,不願放女子離開。(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員警:「我覺得妳現在報的身分證字號,跟妳的人不一樣啊!」
遭盤查女子:「喔是喔?」
員警:「對啊!」
遭盤查女子:「證件給你看之後,我其實就可以走了喔!」
員警:「還沒有完啊!妳怎麼知道?法律上沒有規定我盤查妳多久啊!」
只因為有毒品前科,這名女子就被攔下盤查,當下她要求警方出示臨檢異議單,沒想到反被嗆聲。
▲律師指出,警察必須隨身攜帶臨檢異議單。
員警:「打電話叫巡邏送臨檢異議表來,妳要玩我就開給妳。」
遭盤查女子:「那大家都不要上班。」
員警:「我沒差,我還是在上班、在領錢。」
法律真的沒規定,還是執法人員知法犯法?按理說,這臨檢異議單員警值勤得帶在身上。
律師李菁琪:「臨檢異議單依照警職法,他是需要帶在身上,查驗完身分你應該就要讓她離去。警察既然沒有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執行他的公務,那就不是依法了。」
民眾提出質疑,爭取應有權益卻遭到刁難,人民保母把公權力無限上綱,那小市民的權益誰來維護?
▲員警甚至還對女子嗆聲。
遭盤查女子:「你們知法犯法了。」
員警:「我沒有知法犯法,我知法犯法又怎麼了?」
轄區派出所表示,搜查包包有經過同意,後來女子不同意檢視內部物品,警方就配合停手沒有違法問題;對於質疑員警態度不佳,警方允諾將加強內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