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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8年朱元璋建立大明王朝,為了維護自己的統治,創立了錦衣衛等特務機構。錦衣衛超越了司法機構,可以不經過審判程序判案,採取的措施也非常殘忍,其中最殘忍的酷刑就是「彈琵琶」,犯人基本上沒有活著走出來過。
明朝初年的時候,朱元璋害怕將軍將領會威脅到自己的統治,於是就派錦衣衛去暗殺他們。一方面可以從肉體上消滅他們,另一方面也不會影響朱元璋在百姓心中的印象。政局穩定以後,朱元璋並沒有廢掉錦衣衛,而是把他們當做自己的眼睛,派他們到全國各地巡視。
▲明朝錦衣衛利用酷刑逼人吐實。(圖/翻攝自百度百科)
起初,地方官員以為錦衣衛就是巡查官,沒有把他們放在眼裡。可是當他們知道錦衣衛不僅是皇帝身邊的紅人,還掌握生殺大權時,就非常尊敬錦衣衛,因此錦衣衛構建了從中央到地方的強大特務網絡,行動效率越來越高。
錦衣衛實行酷刑的目的並不是把人殺死,而是獲得有效情報,都會採取讓人生不如死的刑罰,逼人吐實。而所謂的「彈琵琶」,就是讓犯人脫光衣服躺在桌子上,然後用繩子把犯人的四肢捆起來,用鋒利的刀子在犯人的胸口上劃,幾刀下來,犯人的肋骨就全部露了出來,血肉模糊。在這個過程中,犯人撐不過一分鐘,哀嚎不止,簡直就是生不如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