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俊華、高子堯、徐湘芸、洪儀婷/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母親,上週一開車帶小孩上課時,因為下大雨只能在校門口「臨時停車」,要把小孩送進學校,但當時正在值勤的員警發現停車的位置是紅線,因此要上前告發違停,雙方為此爆發口角衝突。學童母親控訴員警當時要硬扯,把他拉下車,事後不但接到罰單,還挨告妨害公務,讓她控訴警方執法過當。
▲一名母親因接送孩童,路邊違停與員警起爭執。
員警:「你停到紅線來,你不能下車一個人。」
當事人:「我送小孩上課不對嗎?」
員警:「我跟你講已經太多了,快走、快走。」
送女兒去上學,卻被警察要求快走,一個穿雨衣、一個撐傘被趕走,雙方火氣都很大。
▲員警要求當事人,將違停車輛駛離。
員警:「直接開走,不要講了,不然我就給妳開單了。」
看到警察拍下車牌號碼,家長無法接受,認為員警態度實在太差,二度爆發衝突。
當事人:「欸有人打,警察打人啦。」
▲員警與當事人,雙方僵持不下。
員警:「你不要動,到旁邊。」
當事人:「門給我關起來,警察打人。」
員警:「你走不走。」
當事人:「警察打人。」
員警:「你走不走啦。」
員警火氣好大,竟直接打開車門,要對方下車講清楚,但這個舉動讓家長實在嚇壞了。
當事人:「我整個人已經是變這樣了,對,他是聽到我大喊救命啊,警察打人才放手。」
當事人出面控訴,14日上午7點30分,在新北市這間國小前,自己要送小孩上學,卻碰上警方強硬執法。
▲當事人控員警執法過當,強拉手扯得非常大力。
當事人:「我不太懂,我發洩我的情緒不行,然後他就把我手拉成這樣了,而且扯得非常大力,我有大喊警察打人,救命,可是沒有人理我。」
▲國小接送孩童新制,本月1日起生效。
回到國小現場,有放上家長接送時段的告示牌,1日起家長接送未滿7歲兒童,若停在黃線,不受3分鐘限制,不過紅線則是不可以臨時停車。
當事人:「你劃了紅線區,我們連1分鐘都不能停,請問我們要怎麼載小孩?」
瑞芳分局交通分隊分隊長周金泉:「當天當事人因接送孩童直接停車,造成後方車流回堵,同仁上前勸離,與當事人發生爭執。」
雙方互槓沒有交集,家長送小孩變成違停,不僅吃罰單,還得扛刑責,媽媽更歷經了一段校門前驚魂記,讓她餘悸猶存。
▲孩童母親大喊「警察打人」。
當事人:「警察,你傷到我了,你傷到我了,救命啊,警察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