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網紅「雞排妹」鄭家純因為甜美臉蛋,加上前凸後翹的惹火身材,吸引大批粉絲的追捧,如今卻爆出鄭家純在2012年有去醫美診所抽脂,但認為對方印刷成實體廣告,而且還沒有明定宣傳期限,讓雞排妹覺得不合理,透過經紀公司溝通不成後,硬起來委任律師提告解約並求償150萬,值得注意的是,賠償金的算法意外曝光雞排妹爆紅後的代言價碼。
▲雞排妹最近委任律師控告醫美診所。(圖/翻攝自雞排妹IG)
據《鏡週刊》報導,雞排妹認為醫美診所侵犯她的肖像權,委任律師將其一狀告上台北地方法院,要求診所撤下柱子上的廣告看板,診所也須連帶賠償100萬元財產損失,以及5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總計150萬元的賠償金,報導指出,關於財產損失100萬元的計算方式,是依照最近一次代言費1年300萬元計算。
▲雞排妹最近一次代言費1年300萬。(圖/翻攝自雞排妹臉書)
雞排妹今(23日)被週刊爆出,2012年推出第一本寫真時,主動找醫美診所談合作,免費做了大腿內外側加臀下水刀抽脂,以及雷射減脂等要價25萬元的手術,並在同年3月簽約授權醫美診所使用她的照片宣傳,最近卻反悔提告醫美診所,讓對方趕緊曬出雙方往來的電子郵件喊冤。
▲雞排妹2012年動了要價25萬元抽脂手術。(圖/翻攝自雞排妹臉書)
從Email內容可見,當時雞排妹方並沒有對醫美診所「允諾提供照片供宣傳使用」的要求有任何異議,醫美相關人士也表示,當初雞排妹網路爆紅才1個多月,名氣不如現在來的大,是看在她特地從台北南下高雄,才答應免費幫忙手術,甚至他們還額外花10萬元買寫真,如今雞排妹卻委任律師提告,讓他們感到相當納悶。
▲雞排妹提告的行為令醫美診所不解。(圖/翻攝自雞排妹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