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明柔/台北報導
「雞排妹」鄭家純日前傳出爆紅後不爽醫美診所拿她舊照宣傳,委任律師提告解約,而診所方也提出相關文件證明當初未明訂宣傳期限,雙方各說各話互相提告。今日(30)下午雞排妹與王啟任律師招開記者會,正式對外說明,強調是醫美診所《元和雅》「違約在先」,看不清為何有所謂「過河拆橋」的問題。雞排妹也在記者會中強調,她對診所只有一要求,就是將「看板拿下來」,並針對診所侵害肖像權一事求償150萬元。
▼▲雞排妹在律師陪同下招開記者會,對外說明與醫美診所爆出糾紛之事件始末。(圖/記者楊澍攝影)
雞排妹於記者會中還事情始末,透露18歲時,自己與醫美診所合作代言抽脂手術,還簽了一份合約,其中內容提到,雞排妹的照片使用範圍僅限於刊物或雜誌,並不包含診所外的看板燈箱,直言是診所率先違約。此外雙方當初協定時,也有提到若要使用雞排妹的照片當廣告,都要先取得當事人同意,但雞排妹卻未被知會過,再加上當時雞排妹未滿20歲,診所方也未告知她需要父母或法定代理人同意,就與她簽下手術同意書。
▼▲雞排妹強調,目前就只希望診所方能將她的照片看板撤下。(圖/記者楊澍攝影)
至於為何事隔8年才決定提告?雞排妹表示,是透過粉絲私訊才知道自己的照片被醫美診所做成看板,才得知照片被不當使用,過程中她也曾向診所提出撤下看板的要求,但卻都被敷衍了事,如今才決定找律師提告,律師透露目前的求償金額為150萬。事發至今,雞排妹強調她只有一個訴求,就是希望診所能把「看板拿下來」,而針對該診所執行長,過去曾在社群媒體上攻擊她的所有言論,雞排妹則不會追究。
▲雞排妹透過律師發出聲明。(圖/翻攝自雞排妹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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