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桃園報導
新北市瑞芳警分局「兩線三星」警官陳明宏,今年7月間休假帶著孩子前往中壢區某泳池戲水,不滿6歲男童持水槍射中3歲女兒眼睛且屢勸不聽,暴怒之下竟掐住男童頸部,壓入泳池滅頂2秒教訓,過程被民眾拍下PO網,男童家長驗傷提告。桃園地檢署根據泳池監視器畫面等證據,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傷害罪嫌提起公訴。
▲ 陳姓警官今年7月帶著3歲女兒、6歲兒子去泳池戲水。(圖/資料照)
案發於今年7月25日下午5時許,41歲陳姓警官疑似不滿男童池水槍朝其射水,雙方發生爭執,陳男明知男童為未滿12歲兒童,竟徒手抓著男童身上泳圈與頸部等處,將男童頭部壓入泳池,過程約2秒鐘時間,以強暴方式限制男童自由,造成頸部擦傷。
過程全被網友拍下PO上臉書,而這名陳男的身分也隨之曝光,被網友認出是現任新北市瑞芳警分局偵查隊長。事後男童家屬提告殺人未遂、傷害等告訴,陳男辯稱是男童故意往他踢水、持水槍朝射水,出手攔下男童時,他在水中因重心不穩跌進水裡,他伸手將男童拉起。針對男童家屬提告,陳男反告傷害、誣告及強制罪。
桃園地檢署調閱現場監視器、男童驗傷證明書等證據後,認定陳男犯嫌明確,因觸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之故意對兒童傷害與強制罪嫌,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傷害罪嫌提起公訴。
▲陳明宏曾多次代表偵查隊發言,曾因被舉發喝花酒被調到瑞芳警分局偵查隊。(圖/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