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桃園報導
2015年間,桃園新屋保齡球館發生大火,因鐵皮屋頂燒熔塌陷,導致6名消防員殉職,保齡球業者劉姓男子,被依法起訴,經過5年的審理,合議庭審酌劉男的行為釀成火災,造成6名消防員喪命,但事後卻否認犯行,且至今沒有跟被害人和解,因此於31日,依違反消防法致人於死,判劉男6年10月徒刑,可上訴。
▲桃園新屋保齡球館大火,6消防員殉職。(示意圖/資料照)
據了解,桃園新屋保齡球館,於2015年發生大火,當時有多名消防員進入搶救,不料因鐵皮屋頂燒熔塌陷,導致6名消防員來不及逃生,慘遭火噬喪命殉職。事後業者劉男被依法起訴,法院認為,劉男身為負責人,卻未依法檢修設備,造成電源線年久失修引發火災,所以「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緊急照明設備」無法發揮功能,才導致6名消防員殉職,二者有因果關係。
▲桃園新屋保齡球館大火,6消防員殉職。(示意圖/資料照)
另外,劉男始終否認犯行,且至今沒有和解,因此合議庭審酌劉男的行為釀成火災,並造成6名消防員喪命,依法判他6年10月徒刑。而此案,檢方也指控時任新屋分隊長等6人,於安檢時「放水」圖利業者,還有時任新屋區公所技士、約僱人員涉偽造文書。法院一審認為,無具體證據認定分隊長6人圖利業者,且技士、約僱人員均有合理判斷依據,因此判8人無罪,二審駁回檢方上訴。
▲桃園新屋保齡球館大火,6消防員殉職。(示意圖/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