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博智、顧展瓏/台北報導
標榜新鮮價位又不便宜的知名上引水產,遭到民眾爆料,在餐廳備貨區發現過期生干貝,北市衛生局昨(30)日晚間實地稽查,真的在上引水產的冰箱,發現304盒從日本進口的「生干貝」已經過期。上引水產解釋,通常生干貝食用期限,只有三天,之後如果沒有賣完,就會把他放到冷凍負60度,做為熟食用,但過期的還是過期,依照食安法已經開罰6萬元。
▲高價位上引水產高朋滿座。
戴著手套處理海鮮,種類多樣標榜最新鮮,店裡總是高朋滿座,知名上引水產價位不便宜,不過竟然被發現疑似販售過期生鮮食品。民眾表示:「他們的顧客會吃得出,然後一定會影響到。」也有民眾說:「如果不是太頻繁的話,不會受影響。」
▲▼有民眾發現上引水產將被過期干貝放在備貨區。
北市衛生局稽查,發現冷凍庫確實藏有304盒過期生干貝,保存期限在22日、26日跟28日就已經過期,已經通通上封條,打算擇日銷毀。三井上引品保部主任邱馨慧說明:「被民眾所看到超過消費期限的產品,就是因為內部員工的疏失,退貨暫存區立了一個成架,就是為了要避免我們同仁有誤拿的情況。」
▲逾過期食品放冷凍庫保存是錯誤觀念。
看看現在冰箱裡餐廳備貨區放的生干貝,製造日期平成27年,也就是2015年7月27日,能賣到8月2日,所謂的餐廳備貨區,就是把原本能生食的生干貝在賞味期快過期前,冷凍可再保存一個月,用冷凍-60℃ 回去儲存,準備再做為熟食使用。
▲過期生干貝遭查封銷毀。
衛生局食藥處處長王明理表示:「還沒過期把它轉為冷凍,改變它的條件就可以放得更久,這觀念是絕對錯誤的,基本上溫度不可以隨便改變,就算改變了,也不能因為這樣改變它的保存期限。」過期就是過期,衛生局態度強硬,目前已經依食安法第15條,罰上引新台幣6萬元罰鍰,上引水產把過期食品當熟食賣,不知道已經被多少民眾給吃下肚。(整理:實習編輯潘玉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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