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交通部航港局航安組燈塔工程及維護科技佐盛景俠,涉嫌利用職權,收受標案廠商現金與宴飲招待,不時驗收並減免廠商違約裁罰金;台北地檢署黑金組檢察官鍾維翰,5日指揮廉政署兵分8路,約談盛男、負責標案施作、監造業者共6人與4名證人共10人,並於晚間移送北檢進行複訊。
▲土木公司負責人卜善玉、與證人被帶往北檢。(圖/翻攝畫面)
據悉,盛景俠2017至2020年間負責辦理「台中港、芳苑、安平、琉球嶼、七美嶼、東吉嶼、北椗島、東碇島等8座燈塔整建工程委託規畫設計監造技術案」,負責監造的建築師事務所陳瑞貞、梁家駿夫婦,不定期以2萬至5萬不等的現金,賄賂盛男,並給付他出差到外島的食宿、機票,藉此換取盛男放水。
此外,該建築師事務所,僅指派員工蕭百泉,擔任8座燈塔的專任工地監造工程人員,盛男明知蕭男不可能同時在本島、外島監工,卻仍在拿到「工作月報表」、「廠商施工日報表」、「公共工程監造報表」時,填寫同意「備查」,藉機護航業者。
而盛男明知「北椗島、東椗島等二座燈塔整建工程」應於2019年7月申報竣工,但他卻在履約會勘時,製造竣工假象,讓該建築師事務所陳瑞貞、梁家駿夫婦與旺達土木公司負責人卜善玉、陳宗欽夫婦分別取得部分工程款4百多萬與1百多萬。
盛男事後逕自簽辦「書面驗收,擇期辦理現場勘驗」,卻被上級打槍,去年6月,改派航港局指派主驗人員前往驗收;盛男得知工程逾期280天,卻以天氣、船隻無法到達等由,減免業者逾期違約金剩18萬元。
▲員工蕭百泉被帶往北檢。(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