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OL小惠(化名)兩年前和一群朋友在卡拉OK店喝酒唱歌,酒酣耳熱之際大家情緒都嗨了,遭到鍾姓男友人強吻,小惠嚇到一把把推開鍾男,還不停擦拭嘴巴,但這舉動惹惱鍾男,自覺被嫌棄,於是粗暴的傷害了小惠,高院審理後,近日依強制猥褻、強暴侮辱、傷害等罪判刑,合併應執行10個月徒刑。
▲新竹鍾姓男子酒後強吻同行女友人,不滿對方擦拭口水的動作動手毆人。(示意圖/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鍾男酒喝嗨了,用手勾住小惠的脖子拉入懷中,但被小惠掙脫,但鍾男不死心,又把小惠拉過去強吻。小惠大喊「好痛」後將鍾男推開,並用手抹掉嘴巴上的口水,但鍾男自覺被嫌棄,抓了小惠的頭去撞東西,造成她臉部和肩膀受傷,甚至出口辱罵小惠「操XX」、「臭XX,假在室」。
罵完人,鍾男又繼續施暴,拿了酒潑了小惠一身濕,還爆料小惠的私密事,小惠不堪私事被討論,只開口講了一句「不要再講了」,結果又被鍾男毒打一頓。
事後小惠驗傷並向警方報案,新竹地院一審判決10個月徒刑,但鍾男不服再上訴。高院二審時表示,鍾男為了滿足一己之私慾,無視小惠拒絕與抵抗,先是強拉到懷中,再強吻對方嘴唇,明顯不尊重他人之性自主決定權及身體控制權,造成小惠心理上難以磨滅的陰影。除了強制猥褻部分,鍾男又在公共場所侮辱小惠,貶損對方社會評價,並徒手毆打致傷,且否認犯行,未見確有悔悟之意,但雙方進行和解,法官依強制猥褻、強暴侮辱、傷害等罪分別判處6月、3月、3月徒刑,應執行刑10個月;強制猥褻罪仍可上訴,其餘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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