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新竹報導
新竹縣警一名兩線二儲姓保防科股長去年3月份,在新北市立圖書館閱覽時,看見坐他旁邊的女學生趴在桌上睡著,一時色心大起伸手襲臀,女學生嚇醒尖叫,一旁民眾見義勇為協力揪狼送辦,新北地院日前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拘30日。縣警局上周得知劣行,立即記小過1次、調離主管職、列為輔導對象。
▲新竹縣警儲姓保防科股長在圖書館對女學生襲臀,新北地院判拘役30日,竹縣警將他記過、調離主管職。(圖/翻攝自《竹縣警政季刊》)
判決書指出,這名儲姓股長去年3月某日晚間在新北市立圖書館中港分館自修室閱覽,看見一旁的18歲女學生看書看到睡著,於是伸出狼爪摸了女學生的屁股,女學生瞬間驚醒大叫,這一叫讓儲男當場嚇傻,一旁見義勇為的民眾,立刻上前當忙抓狼,將他送到位在圖書館一樓的中港派出所,並且提供儲男襲臀時的照片作為輔證。
事後儲男有意跟女學生和解,但都被女學生拒絕堅持提告;儲男被送往新北地檢署時坦承犯行,因此檢方向新北法院聲請簡易判決。法官審酌被告為逞一己私欲,乘告訴人不及抗拒之際,徒手觸摸其臀部,顯欠缺對於告訴人身體自主權利之尊重,所為實非可取,念坦承犯行,態度尚可,雖有意與被害女和解,但遭拒,因此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拘30日,易科罰金3萬元。
根據了解,這名46歲的儲姓股長,從警10多年、已婚育有2女,法律所碩士畢業後,投考警察大學碩士班,畢業後派任警官職務,還曾經在「竹縣警政」專刊上投稿寫下和太太小孩的北埔遊記,同事眼中的他為人忠厚老實,聽聞他對女學生襲臀,都感到不敢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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