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女童上學央求帶電擊棒、小刀!原因震驚 發展更扯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南部某國小一名11歲女童,2018年時突然向媽媽要求買電擊棒、防狼噴霧器,甚至表示要帶小刀防身,母親覺得很奇怪,追問下才得知是有男教師對女同學伸狼爪,且除了自己女兒之外,還另有兩名女學生站出來指控。校方獲報後,馬上召開性平會調查,而後要求男教師自費心理輔導、性別平等課程。然而,男教師卻不服,認為學生說謊,並提告校方處置違法,要求賠償7萬6275元。而日前法院審理後,認為校方處置並無不當,判男教師敗訴。

判決書指出,有3名國小5年級的女童同時指控同一位男教師,在泳池旁老師慢慢偷偷地假裝找東西碰我」、「在從外掃區回教室的路上,老師突然間抓我的手,我嚇了一跳,就把手扭開」、「為男生噴防蚊液,不會捉他的手,我噴的時候,老師還要捉著我的手,我覺得不舒服,就將手抽回來,次數只有一次」、「老師彎下腰、側著臉很靠近我,手就一直想要伸過來勾著我的肩膀」、「老師在數學課中突然去聞學生的外套說『很香!』」、「老師講跟數學課沒有關係的噁心話」等。

▲11歲女童央求媽媽買電擊棒。(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其中一名女學生家長更指稱,女兒害怕得不得了,不僅要求她買防狼噴霧或電擊棒,還罵老師「死變態」,要帶小刀上學,種種超乎常理的行徑,讓一個做母親的相當擔心。隨後校方接獲通報,展開調查,並召開性平會。

男教師接受調查時,否認一切指控,並表示即便有也是不小心並非故意,認為都是「編織的謊言」。不過,校方仍認定男教師有碰觸到女學生身體,所以依「性平意識明顯不足」、「身體界線未能適當節制,致使受害學生不舒服」等語,要求4個月內自費完成8小時心理輔導,並接受8小時性別平等教育研習課程。

男教師雖自掏腰包上完所有課程,但他仍不服校方決定。主張自己身為新導師到新班級,本來就會有一些新做法、風格,與學生有不同以往任教導師的師生互動,小五女生有自己的想法也很正常。全案關鍵在於未能及時溝通、化解歧見,而雙方互動尚在師生間的合情理範圍內,並非不節制、碰觸法律界線,整起事件的原因,都是學生的謊話及調查委員錯誤的問話造成。

因此,男教師要求校方賠償自費課、調查事假遭扣薪資,共7萬6275元。對此,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勘驗相關事證,認定性平會調查結果無違反一般價值,或事實認定錯誤,校方處置無違法,因此判男教師敗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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