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屏東報導
屏東一間私人兒少安置機構的黃姓女院長,遭指控從2015年起,就逼迫不聽話的學童喝尿、喝辣椒水,甚至吃蟑螂等。但法官一審認為檢方所提證據不足,判黃女無罪。
▲屏東兒少安置機構院長遭控虐待。(示意圖/pixabay)
判決書指出,2015年,A男童想趁B男童上廁所捉弄他,被黃女看到後,命令B童將尿裝在免洗杯中給A童喝,看到A童不肯喝,她竟拿起裝尿的杯子對A童強灌。2016年,有教保員發現,B童傳紙條邀約一位女童到廁所實驗親密行為,上報給黃女。誰料,她竟強迫兩童喝辣椒水,且不准吞下,在嘴中含5分鐘後,才准他們吐掉。
對此,黃女否認不當管教,強調孩童的指控根本不是事實。屏東地院日前審理後,認為該不當管教的情節超乎想像,簡直是病態行徑,除非有被害人供述以外的其他明確證據佐證,否則難逕予採信,檢方所提證據,不足以認定被告犯行,應予無罪判決諭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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