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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中學妹來訴苦卻性侵她!已婚軍人扯:徵求意願她說「嗯」

記者游承霖/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職業軍人柔柔(化名)因工作不順,找陳姓軍中學長訴苦,沒想到,陳男竟將柔柔騙進飯店性侵得逞,陳男挨告後卻辯稱,當下曾詢問過柔柔意願,對方也有回「嗯」,但法官發現柔柔身上有抓痕、挫傷等傷勢,因此不予採信,依現役軍人犯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8月徒刑,另外民事部分則判賠22萬元。

判決指出,已婚的陳男與柔柔是軍中同袍,陳男基於照顧學妹情誼,閒暇時常聽柔柔分享生活、軍中的甘苦談,但在2018年6月13日深夜11時許,柔柔找來陳男訴苦,但陳男卻提議到附近飯店喝酒聊天,接著更在進到房間時,性侵對方得逞。

陳男挨告後辯稱,自己曾親吻柔柔耳朵,對方便轉過來跟他接吻,他接著詢問「可不可以?」柔柔曾回「嗯」,整個過程都沒有任何反抗,他才會與她發生關係。

柔柔則指控,陳男親吻自己耳朵時,她不斷閃躲,但對方卻直接硬來,對方有90幾公斤,自己無法將他推開,便遭對方毒手,事發後自己身心受到極大傷害,更從部隊退伍,並向陳男求償1百萬元。

台中地院法官審酌2人對話紀錄發現,柔柔曾質問陳男「學長,這件事你打算怎麼處理,如果你不願意處理,我會選擇驗傷,那醫院就會通報警察」、「是你違背我的意願」、「對我侵害我真的很氣憤」等訊息;陳男卻未否認犯行,傳訊「希望你可以不要生氣」、「我已努力在彌補」、「希望妳可以放下氣憤放下怨氣」等訊息。

法官認為,2人倘若為合意性交,為何柔柔會表現出不滿的情緒,陳男又會向花花道歉,認為陳男供詞僅是臨訟卸責之詞,依現役軍人犯強制性交罪嫌判他3年8月徒刑,陳男不服判決上訴台中高分院遭駁回後,目前正由高等法院審理中。

民事部分,台中地院法官認為,陳男在案發後已從部隊退役,擔任冷氣裝修學徒,月薪2萬5千元、柔柔受害情形等一切情狀後,判陳男應賠償柔柔22萬元。全案可上訴。

▲陳男性侵軍中學妹,遭判刑3年8月,並應賠償對方22萬元。(示意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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