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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康熙年間發生大地震,京師地區損失慘重,康熙皇帝不僅發布《罪己詔》,也立刻下令動員放糧賑災,為避免官員中飽私囊,相傳他嚴格指示,所有官員不得私扣糧餉,貪一錢者殺、貪百錢者株連九族,嚇得官員們不敢造次。
▲清康熙年間發生大地震,康熙皇帝發布《罪己詔》。(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1679年9月2日,清康熙18年間,中國河北省發生大地震,各地災情慘重、就連北京城內皇宮都有多處損壞。康熙皇帝立刻下了一道《罪己詔》:「朕御極以來,孜孜以求,期於上合天心,下安黎庶……地忽大震,皆因朕功不德,政治未協,大小臣工弗能恪共職業,以致陰陽不和,災異示儆。」
隨後康熙開倉賑災,提撥大約10萬兩白銀,地震傾倒房屋無力修繕者,旗人給4兩、百姓給2兩;家中有亡者無法安葬者,每人給2兩,至於其他賑災食物則另外計算。
這些款項可是救命錢,為避免官員中飽私囊發災難財,相傳康熙下嚴令,若有官員私扣糧餉「貪一錢者死,貪百錢者株連九族」,如此前所未聞的嚴令,嚇得所有官員不敢造次,也讓這筆款項實在的交到災民手裡。
康熙也藉機整頓政治,提出6項改革措施。包括杜絕大臣徇私舞弊、嚴禁官員搜刮民脂民膏、禁止士兵騷擾百姓、要求官員不得隱瞞虛報,也趁機整肅司法部門,並且告誡王公貴族不可欺壓百姓,藉著地震大肆整頓政治,也難怪被奉為一代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