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范瑜珊報導
在2020年國慶期間,在四川樂山夾江縣一名吳姓男子拆下路邊的五星旗,放在地上大力狂踩,他稱自己「心情不好」才會做此行為洩憤,不過仍遭到警方逮捕並起訴。判決結果在今年1月13日出爐,法院依「侮辱國旗罪」判男子10個月有期徒刑。
▲吳男在上班途中拆下路邊的五星旗。(圖/翻攝自紅星新聞)
根據《紅星新聞》報導,今年26歲吳男去年10月5日拆下路邊的五星旗狂踩,從影片中可以看見吳男穿著藍色牛仔外套,經過一家KTV時,突然跳起來將懸掛的在路邊的五星旗扯了下來,並放在腳下踩踏。
▲吳男拆下五星旗後,竟放在地上用腳踩踏。(圖/翻攝自紅星新聞)
此行為被民眾拍下並舉報他「涉嫌侮辱五星旗」,警方隨即展開調查並逮捕吳男,他向警方供稱因為心情不好,才會一時衝動在上班途中將五星旗拆下來,並用腳多次踩踏。
▲吳男的踩五星旗的行為被民眾舉報後,遭警方逮捕。(圖/翻攝自紅星新聞)
這起案件在今年1月13日開庭審理,法院認為吳男所涉問題證據充分,事後自願認罪認罰,可從輕處理,因此判他10個月有期徒刑,吳男表示不上訴,簽認罪認罰具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