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辰彥/綜合報導
山東聊城市冠縣一位女性在男女雙方訂婚時,收了男方6萬6人民幣的彩禮當「聘金」,後來男女雙方因為性格問題產生矛盾,解除了婚約。男方要女方退回彩禮被女方拒絕,於是將退婚產生的財務糾紛告上法院。
▲女子在婚禮後被帶到法院。(圖/翻攝自山東法院微信)
法院依據相關證據,審理後要女方退還男方5.7萬,女方卻以沒錢為理由拒不履行,男方只有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人員調查,女方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且女方也因工作關係去了外地,其家人無法提供確切的聯絡方式。執行人員只好對也是執行人的女方母親執行司法拘留,但是女方仍是無法履行還款義務,案子就從2016年僵持到最近。
2021年元旦,男方得知女子將與他人舉行婚禮,就趕緊申請執行官在婚禮現場執行。法官得到線索認為案子有轉機,但是去婚禮現場執行的話有悖常理,也可能產生意外插曲。
法官決定在婚禮進行當時按兵不動,先給當事人留面子。等到婚禮結束,新娘在貼滿喜字的新房內,執行官才出現說明來意,新娘於是尷尬的被拘傳到法院。
由於法官給足了婚姻雙方面子,女方決定要趕緊將原先應該履行的還款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