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恩琳/台北報導
「鼎宸系統」公司負責人李語宸,被控在3年期間向2家銀行詐貸2.6億元。昨(21)晚李語宸以及公司協理和董事等3人陸續被移送北檢複訊,而李語宸沒有80萬元可以交保。
記者:「你有詐貸嗎?」
鼎宸系統公司負責人李語宸:「沒有。」
記者:「那你有什麼委屈嗎?被抓過來。」
▲李語宸昨日被移送北檢複訊,裁定80萬交保。
面對媒體追問,否認自己有向銀行詐貸,他是鼎宸系統公司實際負責人李語宸,涉嫌和公司協理馬蓉芳在3年期間向2家銀行詐貸了2.6億元,並涉嫌變造發票金額和開立不實發票存根。
主嫌李語宸還有擔任財務主管的馬蓉芳以及董事李靖渝3人,21日晚上陸續被移送到北檢複訊,檢察官漏夜偵訊,負責人80萬元交保,不過李語宸卻沒錢可以交保。
▲鼎宸公司會製造出廠商有付款的假象,維持對銀行的「信用」。
檢察官查出鼎宸公司在2013年5月到2016年5月間,涉嫌在每次申貸的應收帳款到期之前,就會匯入一筆資金到公司的備償專戶,製造廠商有付款的假象,維持詐貸行為的「信用」,使銀行被瞞在鼓裡。
不過鼎宸申貸的金額都已經清償,所以銀行並沒有受到呆帳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