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為自己能撤告?李茂生打臉吳思華:不懂少年事件處理法!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教育部長吳思華日前接受央廣專訪時表示,擬對日前闖入教育部的18歲以下學生撤告;對此,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表示,「少年事件處理法」啟動的機制中並沒有「告訴」,當然就沒有「撤告」這個選項,他疑惑地問道:「怎麼會沒有人去告訴學商管的教育部長,撤告也沒用呢?」臨床心理師呂宏曉也比吳思華還懂「少年事件處理法」,提出詳細解說。

▲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圖/翻攝自李茂生臉書)

▲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圖/翻攝自李茂生臉書)

李茂生今(6)日在臉書發文,狠批吳思華的刑法觀念。他表示,「少年事件處理法」的處理機制有「報告」、「請求」與「移送」這三種,並沒有「告訴」,沒有告訴哪來撤告?

李茂生更直言,教育部官員應該了解刑事法規中最具有教育意涵的「少年事件處理法」,怎麼會沒有人去告訴學商管的教育部長,撤告也沒用呢?難道教育部中沒有任何法規會等的組織嗎?

▲李茂生臉書全文。(圖/翻攝自李茂生臉書)

▲李茂生臉書全文。(圖/翻攝自李茂生臉書)

亞東紀念醫院精神科臨床心理師呂宏曉進一步解釋,所有人都可以報告(任何人)、移送(警方),或是請求(少年監護人等)少年法院處理,由少年法庭的法官來決定之後的程序以及是否要交付調查或是審理,所以根本沒有撤告這個選項。也就是說,任誰都可以送或告少年法院,但只有法官可以決定之後的結果,而且罪名也不是你說的算,這個叫少年法院的「實質審理權」。

對於吳思華的「撤告說」,呂宏曉批評,沒有基本的「少年事件處理法」的素養、連基本的刑法概念都沒有,「一下告一下不告的,少年不是這樣給你玩弄的,好嗎?」(整理:實習編輯楊天佑)

▲呂宏曉臉書全文。(圖/翻攝自呂宏曉臉書)

▲呂宏曉臉書全文。(圖/翻攝自呂宏曉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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